新疆: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任务要求,为有效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主动作为,从“源头”入手,对机关单位档案形成阶段进行有效管理。
一是深化认识,明确要求。自治区档案局通过召开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联系会议,使自治区各机关单位档案部门及时了解《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并结合自治区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使各机关档案部门充分认识、深刻理解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二是打牢基础,丰富资源。自治区档案局要求机关单位要继续落实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修改完善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各方面对档案利用的新要求,梳理补充未纳入归档范围的内容,做到文件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确保本单位各门类、载体档案的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三是完善制度,依法推进。为加强自治区区级机关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自治区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区直机关直属单位档案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各主管机关认真履行对本系统直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建立系统内档案工作督查制度,推进直属单位科学规范建档。同时要求主管机关建立对直属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制度及档案目录备案制度,以确保直属单位档案的齐全完整、安全有效。目前,已督促指导主管单位审批直属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226 家,梳理独立立档单位174家,为依法开展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是规范门类,加强督查。按照“构建宽领域全覆盖的档案资源体系”的目标要求,自治区档案局要求机关单位将专业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档案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专业档案工作,依法、统一、规范管理专业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对自治区区级机关专业档案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专业档案64种。印发了《关于对自治区专业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2016年对自治区5家单位的14种专业档案进行了检查,涉及政务、经济、民生、人事等多个领域,有效推进了专业档案管理工作。同时,在机关年度档案工作检查中,加大了对直属单位和专业档案工作的检查力度,进一步优化机关室藏档案结构,丰富机关档案资源,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工作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