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已11例 挽救或延续23条生命
07.12.2015 01:03
本文来源: 中国江苏网
央广网乌鲁木齐12月6日消息(记者蒋雪娇)记者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获悉,截至11月30日,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已成功完成11例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在这11例器官捐献者中年龄最大的58岁,最小的仅有3岁。11名捐献者共捐出肝脏、肾脏等大器官22个,1个组织(胰腺),角膜17只,挽救或者延续了23条生命,并使17人重见光明。
2013年9月5日,新疆昌吉16岁的花季女孩儿贺娜娜在弥留之际无偿捐献出自己的肝脏、肾脏胰腺及眼角膜,成为新疆首位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者,也开启了全疆心脏死亡器官移植工作的序幕。
据了解,在我国每年约有150万人因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进行器官移植,但每年仅有1万人左右能够得到移植治疗,器官短缺现象非常严重。为解决这个严峻的现实问题,自2010年开始,中国红十字会接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共同开展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简称DCD)。2013年,新疆红十字会选择乌鲁木齐作为全疆器官移植的试点城市,开始了器官移植的初探。经新疆卫生计生委批准,新医大一附院成为自治区首个开展心脏死亡后器官移植试点的医院,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与试点医院共同探索各项艰巨但是有特殊意义的工作。
目前,新医大一附院在器官移植的道路上已经走在了全疆前列。11例DCD供体及多例器官移植手术的成功开展,是新医大一附院对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红十字会联合启动的公民死亡后自愿捐献器官的倡导和实践,体现了该院对DCD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展现了该院近年来加强学科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的显著成效,体现了医院的整体实力,也为新疆DCD器官移植的后续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原标题:新疆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已11例挽救或延续23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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