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

06.08.2016  00:02

  近年来,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问题突出,新沂检察院经过细致调研,通过运用案管系统全面查,针对看守所拒收人员重点查,调阅卷宗档案个别查三位一体的核查发现:截止今年3月,新沂尚有33名判处实刑罪犯仍未执行刑罚,有的已长达5年之久,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该院先后于6月1日牵头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联席会议,7月12日召开了公检法司“四长”联席会,由公检法司的一把手亲自把脉集中清理活动。

  “对前期核查出的33名判处实刑仍未执行刑罚的罪犯逐一过堂,厘清责任,明确措施,确保完成清理纠正任务。”徐炜检察长说。

  王大勇是此次集中清理专项活动中落网的第一人,2014年11月19日,王大勇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可判决生效后罪犯王大勇却下落不明了。

  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对判处实刑仍未执行刑罚罪犯区分不同情形予以了清理纠正。对年老、多病符合投牢条件的,法院在将罪犯送看守所羁押的同时,要将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一并送达,由看守所及时投送监狱,尽可能减少在看守所滞留时间。对逃匿的,法院将相关法律文书送交公安局。

  公安局将抓捕任务进一步明确到辖区派出所,有效解决了原来对判实刑而未执行刑罚罪犯抓捕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检察院明确监所科跟踪核查监督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的全过程。

  系列到位举措,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7月12日,罪犯王大勇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当日被新沂市法院裁定收监执行,送新沂市看守所羁押。

  接下来的一周之内,先后有王乐、杨小军、蔡东等6人被新沂市法院裁定收监执行,送新沂市看守所羁押。

  据悉,今后新沂看守所将对拘役、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及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无条件收押。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严查违法不交付执行背后的司法腐败问题,重点查处通过伪造病历骗取保外就医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