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沂警方“四项措施”坚守执法安全底线

22.03.2017  00:31

  徐州新沂市局部署开展执法安全检查活动以来,新沂市局坚持眼睛向内查找问题,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从提升执法主体素质、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体系和完善基础设施四个方面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守住执法活动不出问题的底线。

   一、启动“素质强警”计划,提升民警执法素质。 活动开展以来,新沂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要求全体民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落实纪律教育作风整顿各项规定动作,坚决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了大队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对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二是在民警大会上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向全体民警传达上级机关视频会议精神,通报了近期公安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了民警对整顿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三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警纪条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就身边的例子开展座谈讨论,确保全体民警做到入脑入心。四是利用悬挂标语、微信微视频等媒介宣传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内容,大力营造人人知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层级负责”机制,落实执法工作责任。 一是明确局长、政委负领导责任。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执法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局长、政委负领导责任,带头落实执法工作责任。二是明确带班领导负监督责任。严格落实指挥长工作机制,明确带班局领导负责督促各执法办场所“四个一律”落实和遵守,汇总通报本周执法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三是明确科所队领导负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谁值班谁负责,明确21个派出所、交警大队带班领导为各自办案区的日常管理、监管的主要责任人,出现问题要严格倒查追责。四是明确办案人员负使用责任。切实加强执法环节责任落实,做好单警装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做实处警前情况研判,明晰参与执法办案民警、辅警在人身检查、看管、审讯、押解、搜查等执法环节中的具体责任。

   三、筑牢“执法监管”体系,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一是严格内部监督。根据市局“四项建设”评估方案对于规范执法的达标设定,切合各所、队在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难点、热点、疑点等新挑战,实行办案民警、单位法制员、单位负责人、法制大队、分管领导“五级”把关,对具体法律适用、案件管辖分工、办案流程、审批程序、责任追究等进行细化、明确和规范。二是严格常态巡查。加大全程帮促和问题督导的力度,联系实际狠抓“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及执法质量的网上巡查和实地督查,在旗局网上通报情况,对责任单位、责任民警及时问责。三是严格“阳光执法”。抓好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及案件所有证据网上流转,由法制大队列出案件清单,逐个案件进行“回头看”,及时、无条件地督促整改到位。加强涉案财物规范管理,依法公开涉案信息。

   四、实施“执法奠基”工程,完善执法安全保障。 一是加大金费投入,完善执法基础设施。统筹执法办案场所的视频监控建设工作,启动新建设的民建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局机关大院监控视频建设,配齐一线办案民警的执法硬件设备,确保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到位。二是加大设备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及时检查执法办案场所中有关设备,明确管理责任人,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对老化、设备不足、监控不到位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完善。三是加大应用培训,提升设备使用水平。全面梳理民警使用设备中能力不足的问题,及时开展培训应用工作,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用好用活执法记录仪、警务通、摄像机等录像设备,坚决杜绝在执法安全责任倒查时无法提供音视频资料证据的情况,消除怨天尤人的惰性思想。(徐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