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打造“透明”司法行政社会诚信体系

23.12.2016  09:34
      近年来,新沂市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目前诚信体系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主要做法:

一是创新工作形式。建立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其他机关单位联合,依托“诚信信息系统查询平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执业的每个环节、工作流程及执业行为的考核评价、每个人的诚信执业情况、跟踪管理等纳入监督视野,形成科学完善的监督体系和诚信体系,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二是建立全员信用档案。建立各司法所、法服所、律师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及局机关全体人员信用档案、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其不良信用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建立信用记录查询披露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将有关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及各所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是诚信信息定期公开。重点围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司法鉴定等工作人员服务情况,通过信息平台的评定系统,每3个月向社会公布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信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把诚信执业的社会评价结果列入年度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