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院:依托 “两法衔接平台”为环保局进行业务培训

15.07.2016  15:38

      7月8日下午,新沂市检察院侦监科应新沂市环保局邀请,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就行政案件取证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为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新沂市检察院闫保良同志进行了《环境污染犯罪与行政执法证据》的授课,环保局领导及全局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闫保良同志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结合“两法衔接平台”上环保局移送给公安机关的12件刑事案件以及环保局提交检察院进行审查的33件行政处罚案件,从环境行政执法证据的概念、分类,证据收集的原则、途径,环境执法取证思路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就环保执法人员如何在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固定证据,防止后续环节证据发生变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这次讲座,环保工作人员普遍反映收获很大,表示今后在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始终考虑闫保良同志提出的五个问题,不断提高调查取证能力和水平,有效的固定证据,避免后续环节证据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