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财政局以“六化”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16.02.2015  15:38

  近年来,新沂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该局连续四年被省财政厅认定为法治财政建设先进单位,并连续两次被省财政厅确定为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 财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长效化。 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依法行政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开展。研究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财政建设、内控制度建设等内容落实纳入年度财政干部职业化考评内容,确保年度工作计划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 注重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重大财政决策制度建设,出台重大决策集体决定等制度,界定重大决策事项及其范围,明确重大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各个层面的制度体系,实现整个财政运行的无缝管理,切实发挥制度在规范理财行为、约束权力运行方面的作用,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是优化业务流程,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 优化业务流程,对机关内部业务流程和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对55个业务风险点进行明确,不断提升业务规范化水平。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通过内控制度采用多种措施对财政重要权力节点进行监控,着重规范行政处罚个人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定期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促进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 

   四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化。 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权力事项的清理,经过清理,原有的2项行政许可和64项行政权力事项,最终挂起了2项行政许可,保留了48项权力事项,清理行政审批和权力事项成效明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将主动公开信息及时上网公布,编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学法用法普及化。 建立健全学法制度,丰富培训内容,邀请市纪委领导开展法制教育讲座,组织全局在职工作人员和乡镇干部共同学习新《预算法》,组织知识考试促进学法深入开展。积极利用“财政宣传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突出宣传主题,广泛宣传惠民利民政策;在“12·4”法制宣传日深入宣传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为打造法治财政、建设法治新沂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效能高效化。 推进业务科室内部联审互查,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指标管理、资金拨付等业务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百姓办事零障碍”、领导干部“百日家访”、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