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规范农村法律顾问工作

19.07.2016  18:08

新沂市司法局以三个“转变”为推动力,进一步强化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弥补农村“法律短板”问题,切实满足农村和农民法律服务需求。

一是从“追求数量”变“追求质量”。 联合16个镇(街)对253个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完善法律顾问公示和工作日志制度,要求每月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4次。今年以来,该市农村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4875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54次,开展村务“法律体检”186个,办理法律援助124件,协助处理信访问题136起,调解矛盾纠纷367起,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42个,协助顾问村处理其他涉法事务130起。

二是从“面上服务”变“点上服务”。 要求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所在村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服务模式,通过座谈、列席村委会会议等形式,为顾问村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题法律服务。例如,为花木、大棚专业村剖析花木、蔬菜、水果交易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问题,帮助降低法律风险;为村干部和村民讲解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村民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帮助调解村民之间的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纠纷,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三是从“被动管理”变“主动管理”。 为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对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和考核,落实跟踪监督制度,以年度考核为指挥棒,以不定期走访、抽查为手段,及时发现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到位。完善奖惩机制,根据当地《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结合顾问村和司法所意见,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发放挂钩,以奖惩促服务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