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同行】新沂市法律服务人员将定期宣誓

13.11.2015  16:29

为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新沂市司法局近日出台法律服务人员宣誓制度,明确每年12月4日为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宣誓日。

该局规定,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法律服务资格的人员,以及此次规定施行前未曾宣誓过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参加集中宣誓。宣誓采取分批集中的方式进行,宣誓完毕后,宣誓人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宣誓日期。经宣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签署姓名的誓词一式两份,一份由宣誓法律服务工作者收执,一份存入该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档案。

该局要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自觉践行宣誓誓词,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协会、当事人和社会监督,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