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四项措施深耕农村法治土壤

22.12.2016  08:33

今年以来,新沂市司法局始终围绕农村普法教育这一工作重点和难点,以“四个抓手”扫除普法“死角”,努力提升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法治素养,切实提高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以“普法村村行”为抓手,丰富农村普法方式。针对村民法律知识欠缺、文化程度不高等特点,利用相关新法出台时间节点,组织法律工作者、普法讲师团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律下乡”活动38场次,参与活动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00余人次,免费接受农民法律咨询2260余人次。

二是以“法律顾问”为抓手,实现法律服务基层常态化。出台全市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和补贴办法,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均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合同。截止当前,农村法律顾问为各村修订涉法文书115份,协助处理涉法事务29起。

三是以“乡村法治宣传阵地”为抓手,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依托市两新组织“直播课堂”、 公共法律服务网等阵地,开展廉政法制教育,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共完成法制教育课程4学时,3350余人次参与培训。

四是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巩固基层依法治理成果。坚持“四民主两公开”原则,持续推进全市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选举更加有序,民主决策更加有效,民主管理更加规范,民主监督更加多样。目前,已创建“民主法治村”253个,“民主法治社区”10个,其中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