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泰兴环保执法再发力

24.02.2016  19:31

  2016年2月24日上午,泰兴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万得化工(泰兴)有限公司部分排污设施、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打响了2016年度环保执法第一枪。

  2月23日晚,泰兴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夜间巡查时发现,万得化工(泰兴)有限公司利用软管和水泵将污水处理设施西侧暂作为雨水收集池内的废水排放到公共雨水管网,并在排放前通过车牌号“蒙05B2929”的车辆向排放水添加氧化剂进行脱色处理。该行为属于私设暗管排放污水,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中列举的应予查封、扣押的情形,泰兴市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于24日上午对该公司私设的暗管、水泵和车辆等排污设施、设备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将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泰兴市环境监察大队郭建大队长介绍,查封扣押是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执法利器,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环保人一定会充分运用好各种执法手段,包括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偷排偷放、私设暗管等恶劣违法行径,重拳出击、铁腕治污、绝不姑息,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