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住建局在新常态下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
沭阳县住建局在新常态围绕“如何认识新优势、如何适应经济新常态、如何推进转型新发展、如何实现民生新改善、如何谋求改革新成效”的重大课题,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各项规划要在新常态下对新型城镇化进行新的定位,实现规划布局科学,城乡空间布局优化,真正体现规划对新型城镇化的强大引导作用。一是加快规划的编制进度。目前,我县的城乡统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以及三个新城规划要结合“五新”重大课题加快进度、加大力度。二是确定规划编制新理念。积极与规划编制单位进行沟通,对目前正在编制的城乡统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以及乡镇总体规划融入“五新”课题要求。三是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布局。我县要围绕县中心城市—三个新城(包括覆盖乡镇)--重点中心镇、一般乡镇—村居(集中居住点)的四个层级的城乡规划布局以及市委市政府“129”城镇发展战略进行规划和统筹,积极培育以中心城市、三个新城等为重点的区域新增长极。
二、各类建设要在新常态下对型城镇化进行新的定位,实现指引方向明确,项目建设路径清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镇村建设。一是提升中心城市综合功能和内涵。以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为目标,突出“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现代城市功能、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上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更加注重城市发展质量,更加注重空间品质提升,更加注重宜居环境改善。二是大力推进小城镇(乡镇)老镇区改造。按照省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防止城市边界无序蔓延,建立与行政区划相协调,以人口密度、产出强度和环境资源承载力为基准,在积极、稳妥推进新城建设的基础上,控制用地规模,控制建设标准过度超前,防止新城新区“空心化”。分类引导,对具有较强的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作用的乡镇,分类引导,强化其在城镇体系中的重要节点地位,分担城市人口和公共服务压力。三是适度加强集中居住区规划和建设。按照重点村、特色村和一般村的镇村布局规划要求,有序引导村庄建设,积极保护特色村居,有条件推进村庄撤并,有序引导农民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
三、镇村管理要在新常态下进行新的定位,实现管理主体明确,管理权限逐步下放,逐步改变镇村整体面貌。一是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是镇村面貌的责任主体,应该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积极探索管理新机制,不断促进镇村面貌的改变和品位的提升。二是实行业务指导。各职能部门按照各类建设项目报建程序要求,实施行政许可。未取得“一书三证”的建设项目一律视为违法建设予以按规定处罚。城管部门结合街道改造和镇容镇貌改善,重视并加强镇区道路慢车道、人行道、亮化和绿化建设,并对近期保留建筑采取出新措施。对乱搭乱建、门头招牌杂乱、店外经营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让“地绿、气净、路洁、河清、景美、行畅、居佳”和谐之风持续发展下去,提高城镇质量和文化品位,强化城镇特色形象。三是要探索管理新模式。大力推进管理重心下移,赋予新城、乡镇更大的管理权限,强化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始发阶段。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探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三规合一”、“多规合一”的规划管理体制,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进一步认识新优势、适应新常态、推进新发展、实现新民生、谋求新成效。(沭阳县住建局 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