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60项条款“新市民公约”促新市民蝶变

12.05.2016  12:24

  “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破坏绿化……”近日,镇江新区平昌新城中心社区管委会给5万居民每户发送一个精美碟盘,上面印有平昌新城“新市民公约”,共有“我们爱护环境”、“我们遵守秩序”、“我们自我约束”8大类、60项条款。

  “2009年以来,平昌新城安置6万拆迁农民,分成6个基层社区。”平昌新城中心社区党工委副书记贺树平介绍,这些刚刚“洗脚进城”的农民,燃放鞭炮、楼上抛物等好多陋习都在慢慢地改变,哪怕家里有老人去世办丧事,大家都自觉用只有声音、不产生垃圾的环保礼炮替代,“这一切变化都要归功于‘新市民公约’”。

  “平昌新城早期也曾遇到过五花八门的问题。”贺树平毫不掩饰地说,第一个入住的小区头一年有20几床被子被楼上扔下来的烟头烧掉,乱扔垃圾、宠物狗随地大小便、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屡禁不止。从社区管理来说,原有的乡规民约与社区市民公约都不完全适应这些进城的“新市民”。

  环境变化带来的种种不适,让每个居民都经历着精神上的震荡。“2014年4月26日,新茂苑社区举行第一次‘新市民公约’座谈会,会议室内被挤得水泄不通,最后干脆转移到广场上开。”赵陆庚至今清晰地记得,领到“新市民公约”调查问卷回家后,他一口气提了12条修改意见。

  “自上而下层层动员、自下而上集思广益,反复征求意见,通过问卷调查、住户代表讨论、网格长商议、基层社区‘两委’会研究、中心社区审定等7个步骤环节,98%以上居民反馈了意见和建议约6万条。”贺树平介绍,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新市民公约”十易其稿,最后成稿中,有80%左右的条款兼顾了乡规民约与市民公约, 20%条款完全来自于居民提出的新建议和意见。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新市民公约”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新润社区20多位居民自发组建一支义务巡逻队,在小区内义务巡逻,清理楼道乱放的杂物,还对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

  “一纸公约也不能一劳永逸。”新茂苑社区总支书记冷阳年说,“新市民公约”的不断修改完善,还需要社区逐步引导。针对“晒被易燃”事件,社区就曾请平昌巡回法庭模拟开庭,让不少居民直观体会到法律法规对自己行为的约束。针对规范停车争议较大的问题,社区将从6月份开始进行“让利引导”,将原有的地下车库和地面车位收费标准分别降低30%和50%,鼓励居民有序停车。

  烟花爆竹燃放数量减少80%以上,停车纠纷下降80%,社区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也大幅下降,取而代之的是好人好事层出不穷,4年来共涌现出40名社区道德模范,居民陆桂香还获评“中国好人”。2015年,镇江新区推广“新市民公约”纳入宣传思想重点工作,在丁卯街道成功复制,今年将覆盖到全部社区。

  “社会文明规范的约束力,与群众公认程度密切相关。”镇江市文明办副主任凌继堂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城镇化建设加快,大量农民进城后,帮助他们提升文明素质,通过自我教育和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敬诚善”优秀传统文化落小落细,落到市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平昌新城的“新市民公约”具有普遍的“样本”意义。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