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审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规范整顿工作

22.10.2014  13:03

      为进一步引导全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防范基层金融风险,近日,高邮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金融办、审计局、民政局、农工办等九个部门组成的规范整顿领导小组,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开展规范整顿工作。
  整顿对象: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第二类是按照《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的组织;第三类是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成立的各类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或信用合作组织。
  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摸底排查(10月25日前),由市农工办、民政局和各乡镇、园区和街道组织开展,对各类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逐户登记造册,摸清数量、分布及业务开展情况,确保清理规范工作有的放矢;市金融办、审计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5个联合检查小组,将行业现状、风险情况、突出问题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第二阶段是清理整顿(11月15日前),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协调处置,对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存在高息揽储、非法借贷等行为的,取消业务资质;涉嫌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阶段是验收总结(12月10日前),清理整顿结束后,由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规范整顿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
  同时,工作要求在规范整顿期间,各有关部门不得再新批设各类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目前,第一阶段工作正规范有序进行。(苏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