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棚改4个月全年任务完成近半

02.06.2016  17:06
 

全省公租房累计分配占比95% 居全国第一

 

本报讯  昨日从省住建厅传出消息,截至今年4月底,我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1.77万套,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7%,完成投资561.5亿元,同比增加90%,进度在全国各省份中名列前茅。

2013年起,我省组织各地对棚户区开展动态调查摸底,因地制宜编制棚户区改造“十三五”规划,预计改造70万套以上。2015年下半年,我省就基本敲定2016年改造计划,省政府颁布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新开工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5万套”,是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省人民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之一。

我省已连续5年对棚改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供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减免政策、免收各项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明确对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经营性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普通商品住房收费标准的80%;此外,棚改项目执行项目资本金占20%的规定,比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低5%。

我省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性棚改贷款,以支持棚改顺利推进。今年1-4月,我省新增国开行棚改贷款授信356亿元,发放贷款353亿元,均名列全国第一;与农发行对接城中村改造贷款,新评审贷款72.5亿元、发放47.9亿元,额度均居于全国前列;还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商业银行棚改基金,省政府明确由江苏银行设立1000亿的棚改基金,目前已累计评审和发放近300亿元。

我省各地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加快将具有稳定就业、参加社会保障的“新市民”纳入保障范围,常州、淮安等市区公租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已经调整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南京过去要求拿满2年全额补贴才能享受实物配租保障,现在,符合低收入条件的家庭可全部实现实物配租;过去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公租房源,对其所在单位有职工人数、纳税额度等限制条件,现在已取消这些对单位经营规模的限制。省住建厅则对各地公租房分配入住实行目标管理,要求已竣工公租房分配比达到90%。截至4月底,我省公租房累计分配入住53.5万套(间),分配比例95%,位居全国第一。

本报记者 汪晓霞

2016年6月2日《新华日报》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