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04.12.2017 20:42
本文来源: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设区市经信委: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于2017年9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了解新法律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正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有效推动法律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定于12月11日在镇江市举办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30前报到;12月11日下午至12日上午培训。 地点:镇江市碧榆园宾馆一号楼(镇江市润州区竹林路88号,电话0511-84430888) 二、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分管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各县(市、区)经信委(局)中小企业工作分管领导。 三、培训内容 (一)专家解读新《中小企业促进法》; (二)分组交流研讨; (三)领导讲话。 四、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负责将本通知转发到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县(市、区)经信委,并汇总好本市参加人员名单,于12月7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付春丽 电话: 025-69652758 15951690449 附件:参会回执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本文来源: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04.12.2017 20:42
关于召开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暨
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苏中小综合﹝2017﹞880号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召开中小企业促进法
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苏中小综合〔2017〕864号
各设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