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会文明程度再上层楼 去年测评指数提高到87.08

03.03.2017  17:02

  记者2日从省文明办获悉,2016年江苏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正式发布,全省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为87.08,比2015年提高0.8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江苏”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的部署要求,从2015年起,省文明委建立了全省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年度监测和发布制度,用数据动态反映一个地区公民文明素质、道德风尚建设的状况和水平。

  社会文明程度主要体现为人的文明素养。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公民文明素质、道德风尚建设的整体水平。2016年11月至12月,省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省统计局和省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重点围绕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道德建设、文明风尚、人文关怀、社会治理等内容,以暗访为主,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省54个城市进行文明城市省级年度测评,形成了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的基础数据。参照统计机构通常做法,根据2016年文明城市省级测评成绩和各地城市化率、常住人口占比等,通过相应函数公式,计算出13个设区市、41个县(市)和全省的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

  继省文明委《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行动方案(2015-2020年)》首次提出“到2020年全省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达到90以上”后,在去年制定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被列为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并再次明确2020年目标为90以上。(王晓映)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