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文支持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转售业务

30.12.2015  10:16

  工信部近日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并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录》在维持“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大类分类框架的基础上,优化调整了“蜂窝移动通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类别或内容;取消了“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模拟集群通信业务”和“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等类别。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透露,为推动电信市场开放,支持民营资本实质性开展基础电信业务经营,工信部开展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和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

  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目录》明确界定: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为未来具备条件的企业申领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奠定了基础。

  关于宽带接入网业务,《目录》调整设立“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并在该类别下新增“有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子类,为未来具备条件的企业申领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