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文化馆镇级分馆馆长助理派遣工作制度出台

12.01.2015  22:21

  为提升全市基层文化馆(站)服务水平,实现总分馆业务工作的有效衔接和管理,近日,《张家港市文化馆镇级分馆馆长助理派遣工作制度(试行)》出台,《关于派遣张家港市文化馆镇级分馆馆长助理的通知》同时下发,张武科等10名张家港市文化馆(总馆)专职文艺人才被任命为各镇(区)分馆馆长助理。

  据了解,该制度以市文化馆(总馆)派遣的镇级分馆馆长助理为主要对象,对助理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工作机制及激励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工作制度》规定,助理派遣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每年在分馆工作不少于60天。助理协助分馆馆长开展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文化馆总分馆各项规章制度、辅导培训分馆及辖区内网格服务点专兼职人员、参与组织分馆群众文化活动、协助分馆艺术生产创作、挖掘分馆辖区内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推进基层数字文化馆建设、提升网格文化员及群众文艺团队水平等。同时由总馆建立助理考评机制,助理接受总馆和分馆的双重考评。首批分馆馆长助理派遣时间为2015年1月至12月。

(张家港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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