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重拳整治有偿家教 实行校级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

02.12.2015  11:00

资料图

  11月28日,盐城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专题部署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特别是“三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教育系统行风师德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并深刻剖析了当前全市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全市教育系统一定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加以管控。

  强化教育引导。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法规文件,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教育观。加大惩治力度。市、县、校三级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师德师风巡察组,对本地区本单位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特别是在寒暑假、双休日等重要时点加大督查力度和频度。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市教育局将与新闻媒体联手,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与新闻记者联手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今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被查实的,一律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师德考核定位不合格,3年内在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不得参加职称评聘、表彰奖励、教学比赛、县级以上命题和评审等活动,予以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并视其情节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此外,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被查实的,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由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撤销其荣誉称号。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家教被查实的,根据管理权限,由学校或主管部门免除其职务。凡有教职工从事有偿家教被教育主管部门查实的,一律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监管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职调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学校办学目标考核和校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均不得确定为优秀,核减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坚持标本兼治,做到立足根本,健全机制。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硬性规定,设置“红线”,增强执行刚性,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完善定期检查评议制度。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每位教师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对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师德师风违纪预警制。坚持关口前移,学校与社会共同配合,密切关注在师德师风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苗头,强化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开展警示谈话,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体系,以制度管理人,用纪律约束人,建立起师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工作重点在于学校和教师,关键在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成效在于能否落实好相关制度规定。各学校要印发《告家长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每一位教师都要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并张贴公布,自觉接受监督。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校级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每位校级领导干部联系一批教师,做到监督管理全覆盖。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