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省级审核会议在宁召开
——苏春海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1日,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省级审核会议在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2015年度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省级审核工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苏春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教育评估院负责人主持会议。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苏春海指出,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厅相关处室、单位的协同工作下,去年监测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顺利完成了数据采集与审核、问卷调查、监测报告撰写、结果发布与反馈等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了省市协同审核机制、监测结果新闻发布机制和监测结果通报反馈机制等,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首肯和基层单位的认可。在刚刚闭幕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了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
苏春海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监测的年份又是阶段性特征明显的2015年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做好监测工作和数据审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指出,2016年监测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一达到、两提高”目标对教育现代化建设及监测工作提出新要求;各地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监测结果对监测工作科学性和精准性提出新挑战;全省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自身完善亟需建立新机制。
苏春海强调,省级审核是保障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质量的重要环节,负责审核的处室和单位是全省监测数据最终的“把关人”,对监测数据的质量负总责。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审核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审核,统筹解决审核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对负责审核的数据质量总把关。二要明确审核范围。各处室和单位根据分工指标对省和13个省辖市、106个县(市、区)三级数据全面审核。三要严把审核要求。各处室、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科学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水准,严格精准审核,研判出市与市之间、县区之间、指标之间的差异性,真正准确反映出全省及各地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成效与进展,使审核的监测结果经得起事实的检验、基层的质询和社会的监督。四要按时完成任务。严格按照监测工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数据审核工作,不延误数据审核时间,不影响全省监测工作全局。
会上,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教育评估院负责人就数据审核范围、数据审核方法、上报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核分工表填写等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并特别强调了确定审核基准值、增强市县区分度等审核原则和方法。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就全面做好2015年度教育现代化监测数据审核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省级审核会议在宁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