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与驻外使领馆阳光学校总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17.12.2016 04:3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2月14日,省教育厅与驻外使领馆阳光学校总校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南京举行。驻外使领馆阳光学校总校名誉校长乐爱妹参赞、外交部干部司司长曹忠明、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副厅长王成斌以及相关市教育局、学校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沈健厅长与曹忠明司长签署了《驻外使领馆阳光学校与江苏省教育厅合作框架协议》。
沈健在致辞中对乐参赞一行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江苏教育近年来的发展情况,感谢外交部对于江苏教育事业的支持和肯定。他表示,江苏省教育厅一定积极配合、大力推动省内学校与阳光学校的深入合作,并选派优秀教师做好驻外使领馆随居子女的教育工作,为我国外交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乐爱妹参赞在致辞中说,阳光学校开设于我驻外使领馆中,为外交人员随居子女提供中文课程。截至目前,已建设成立21所阳光学校,现有教师22名。目前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为此阳光学校将选择与江苏省等区域办学水平较高地区进行深度合作。
签约仪式上,乐爱妹参赞、曹忠明司长、沈健厅长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苏州景范中学、南通市通州实验小学授予“驻外使领馆阳光学校合作基地”称号。
沈健与曹忠明签署《驻外使领馆阳光学校与江苏省教育厅合作框架协议》
会议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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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2016 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