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林森浩主观恶性程度确实很高
刑法专家:辩方“故意伤害罪”等观点难成立
针对林森浩辩护人提出的“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说法,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宪权教授做了细致分析,并表示这两种说法都难以成立。
“其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这两个观点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行为人对死亡结果都是过失的,也即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刘宪权说。
刘宪权指出,本案中林森浩在实施明显“加害行为”时,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其实是“心里非常清楚”,且林森浩此前做过相关动物实验,但他仍然实施犯罪,这就排除了其对危害结果持否定态度的可能性。
刘宪权指出,在黄洋喝下有毒饮用水后,经历了从中毒到死亡的一段较长时间。在此期间,林森浩如果对危害结果持否定态度的话,只要稍微采取一些措施,早些讲出真相,黄洋的死亡后果可能就不会发生。但林森浩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本案看来,林森浩最后冷静地等待黄洋死亡,其主观恶性程度确实很高。”
如果死刑核准,希望捐献遗体
昨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对复旦学生林森浩投毒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中,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上海市高院的裁定还须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3年4月,复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实验用二甲基亚硝胺投入寝室饮水机中,致室友黄洋中毒身亡。2014年2月,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
昨日上午10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林森浩聆听二审宣判结果。
林父称不改判将继续上诉
昨天上午,林森浩和黄洋的家人早早地到达上海高院。
9点10分左右,被告人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在律师的陪同下出现在高院门前。在大批记者的簇拥下,林尊耀始终不发一言,神情凝重。在媒体的追问下,他表示“如果不改判将继续上诉”。
随后,黄洋的父母也到达了上海高院,面对众多记者的提问,黄洋的父亲表示,现在没有任何感受和想法。但他强调,如果改判的话,他一定会走上诉这条道路。黄洋的母亲则哭泣无语,默默走进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入口。
上午10点,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和核实诉讼双方的身份后,开始宣读审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