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救护车到现场但未使用 不得收取使用费
22.06.2016 19:24
本文来源: 新浪江苏
来源: n.sinaimg.cn
近日,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再次发文,对社会关注的救护车收费问题进行明确,如救护车到场而患者没用的话,不得收取使用费。
救护车经统一指挥调度到达救护现场后,患者没有使用救护车的,是否还需要交纳费用呢?文件最新明确,这种情况下不得收取救护费。如果是一辆救护车同时救治多位伤病员的话,是只收取一次费用,还是按照伤员人数收取费用呢?文件明确要求,救护车使用费只能按一次收取,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按实际发生收取。
此外,文件还重申,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当时不得收费,事后视突发公共事件性质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张瑜)
本文来源: 新浪江苏
22.06.2016 19:24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