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质效保险单" 强化办案责任新模式
“欧阳,这个盗窃案件,你自行办理,期限是20天,注意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年龄等自然情况,诉讼监督要点、案件风险我已列出来。”在先行对对该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审阅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刘正东,边填写《刑检主任检察官案件评审表》边对干警欧阳说。
淮安开发区检察院从2014年9月份被确定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以来,在办理批捕、起诉案件时,就用上了该表,该表包括办理模式、案件难易程度、预计办理期限、实体和程序的注意点、诉讼监督要点、案件风险及是否需要同步监督这7个大方面。由主任检察官对分到小组内的案件进行初审,然后填写并随案流转。
说起该表,欧阳的体会最深,在他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件中,该表帮了他“大忙”。在初审完卷宗后,主任检察官在填写初审表时特意提示:注意该案不是被害人自己报警,其陈述可能会出现反复。果然,被害人因担心个人声誉,在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等人的“规劝”之下,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了系自愿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的一份证明材料。
“辛亏这张初审表提醒我,该案零口供且已批捕,在审阅卷宗之后,我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将被害人陈述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这份证明材料送来之前,已经完成了对被害人的陈述证据的固定。”欧阳感叹道,“正是因为这份做在之前的工作,使我在证据复核时占据了主导地位,被害人很快承认那份证明材料所述不是事实,现该案已经起诉至法院。”
“刚开始,大家对这张表都有点排斥,因为对个案具体办案时间有了规定,受约束。现在已经能够愉快的接受了,新要求下个人手里基本没有积压案件,压力减轻了不少。”这张表格的设计者,公诉组主任检察官张静说。
“这就是张办案质效保险单,自9月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以来,我们决定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期限4.1天,较之前提升1.4天,决定提起公诉办案期限行平均19.4天,较之前提升13.9天,无错捕、漏诉,无诉判不一。在淮安市检察院组织的案件评查和文书质量审查中,无任何不规范之处,办案质效提升明显。”说起该原创表格的带来的效果,副检察长周飞一脸的自豪。
据悉,该院为进一步探索建立职权明确、高效检察官办案责任模式,强化诉律监督,结合规范司法整治工作,还创新设置了《刑检部门主任检察官案件评审表》,整理汇编了《诉讼监督要点提示》、《防错要点提示》小册子,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供了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