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根据部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安排,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发1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进一步激发了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活力。
2014年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以狠抓政策落实为重点,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积极推动出台了减轻企业负担、缓解融资成本高、支持创业创新以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以下简称国发52号文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二是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印发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4年重点工作,共分解84项任务,涉及18个部门。配合国办督查室积极做好国发14号文件落实情况督查工作。4月下旬,国务院派出7个督查组,对天津、山西等14省(区、市)进行了督查。三是密切跟踪中小企业发展动态。每月对4万余户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四是深入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印发了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会后,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此外,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工作。
(二)以专项资金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抓好专项资金改革,与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新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改进支持方式,更多运用间接方式引导融资担保、公共服务等中介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与财税部门沟通,推动出台了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三)以成功召开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为重点,推动中小企业交流合作。一是组织召开了APEC第21次中小企业部长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发表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南京宣言》和《第21次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部长联合声明》,为APEC第22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提供了重要支撑。二是联合浙江省人民政府成功举办了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共设展位1600余个,展览面积达4万平方米。三是会同广东省等5部1省成功举办第11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2322家中小企业参展。四是不断深化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召开了第5次中欧、第2次中美、第2次中韩中小企业政策对话等双多边会议。继续深化中德中小企业领域合作,推动中德合作园区建设,圆满完成了双方交流培训任务。
(四)以促进中小企业两化深度融合为重点,推动转型升级。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着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电子商务“腾计划”,开展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培训活动。二是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32个城市开展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总结推广相关经验。三是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开展了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工作。在汇总16个部门相关政策基础上,提出了改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的工作计划。四是深入实施两化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和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举办了“2014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信息发布会暨中小企业信息化培训启动会”。引导信息化服务商为中小企业开展信息化服务和线上线下培训。
(五)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目前,已有26个省(区、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启动了平台网络建设,共带动服务机构4.7万家,年服务中小企业102万家。二是加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培育工作。认定了第四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99家。加强对示范平台服务业绩、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管理。落实示范平台进口设备免税政策,有9家示范平台获得免税资格。三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兴业。召开了全国创办小企业工作座谈会,目前,各地共认定小企业创业基地1700多家,现有企业12多万户,提供就业岗位420万余个。与共青团中央等6部门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与教育部联合举办了2014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四是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库,鼓励和引导管理咨询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培训企业家1100余人。
(六)以推动落实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政策为重点,积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是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召开了全国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工作座谈会。参与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督查和普惠金融课题调研。二是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推进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等落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与邮储银行合作,定期通报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信息。与平安银行合作开展互联网金融助力百万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三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大了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安排14.1亿元支持744家担保(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低保费融资担保服务。安排15.9亿元,支持北京、安徽、福建等6省市建立代偿补偿资金。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分两批对600多家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3年营业税,取消了3家不符合条件担保机构的免税资格。同时,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拟取消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
(七)以消除各类隐形壁垒为重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积极推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实。一是推动民间资本准入。会同部内相关司局积极做好电信、军工市场等领域民间资本准入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政策研究。组织开展了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和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课题研究。三是加强与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央等单位交流合作。与中央统战部等5部门共同开展了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与民建中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联合举办了2014中国(宁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
一年来,在部党组的领导下,在全司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工作中有以下几点体会和经验。一是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思路是关键。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和方法,才能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困难、新问题。二是坚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是保障。中小企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的系统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三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是重点。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矛盾有多方面原因,但根本上还是在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市场功能发挥不充分。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加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重点。四是加强党的领导和队伍建设是基础。要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一方面要与党组的决策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要有一支政治上可靠、思想上过硬、组织上严格、业务上胜任的干部队伍。
2015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2015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贯彻落实国发14号、52号文件为重点,以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着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服务支撑,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提高“专精特新”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改善法律政策环境。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加大宣传力度。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工作。做好“十三五”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新常态下中小企业政策的研究与储备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清理、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不合理的规定。加强与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央等的合作与交流。
(二)着力加强财税政策支持。配合财政部改进和完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审批。研究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方向和范围。推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做好政策储备。
(三)着力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能力,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两化融合能力提升计划和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工作。推动产业集群发展能力提升,加强科学规划和分类指导,提升集群核心竞争力。
(四)着力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平台网络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动态管理。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工程,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库。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五)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结合财政扶持资金改革,完善引导支持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政策措施,加强对取消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行政审批的后续跟踪监督,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继续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地方加强政银合作,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探索网络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新模式。
(六)着力推动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南京宣言》。筹备举办第2届中阿中小企业合作论坛。深化中博会改革创新,办好第12届中博会。继续深化与美、德、韩、法、意等双边和与APEC、欧盟、东盟、中东欧、金砖国家等多边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机制,加强政策交流合作。加强两岸中小企业交流与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 郑昕)
狠抓政策落实工作 激发中小企业活力 -
南京13:24 22.12.2014 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