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政策落地 工信部组建顶级财经智库
中国工业报记者 陈祎淼
为加快推进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转型升级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研究机构的智库作用,切实提升决策支撑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建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专家库设立政策研究、财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四类专家组别。
工信部日前印发《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下发《关于推荐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推荐专家汇总表及专家推荐表寄至工信部财务司。近日,工信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对财经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解读。
让政策真正“实起来”
工信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抓住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机遇,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多措并举,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实体经济是国家的本钱,工业是立国之本。7月17日,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指出,中国梦具体到工业战线就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这个核心,把制造业搞上去,把实体经济抓上去。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中国制造2025”,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发展高度重视,国务院成立了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任组长的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中国制造2025》作为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全面开启了中国制造由大变强之路。前不久,《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正式发布。现在关键是把战略变成规划,把规划变成计划,把计划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实在效果。财税和金融支持是实现《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支撑。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和动员行业财经专家开展研究和咨询,集众智者,发挥各方面专家的智慧。
一是有利于推进科学决策。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四中全会强调,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问题关系事业兴衰成败,科学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建立行业财经专家库,是落实中央改革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科学决策的制度性安排,以规范化、制度化来确保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建立专家库,逐步形成咨询建议提出及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行业专家参与决策咨询的积极性,努力为工业和信息通信业发展提供更多更管用的财经政策建议,为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为提升软实力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二是有利于强化政策研究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一项政策出台后,其实施的效果与政策本身的科学与否紧密相关。缺乏深入的调查和充分论证的决策,往往导致政策缺乏前瞻性和可行性,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和行政成本过高等现象。因此,实现科学化决策,确保政策具备合法、合理、科学、协调、稳定、持续等诸多属性,需要向各领域专家学者“谋方略,求对策”。通过建立专家库,为专家参与行业财经工作搭建平台,围绕工业和信息通信业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财经问题,将各领域的专家学者聚集起来,共同开展政策研究,形成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政策建议和研究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有利于增强政策执行的科学性和一致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人们常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有保证政策执行的科学一致性,将政策内容转变为现实,才能使政策目标得以实现。围绕行业重大财经政策实施,发掘专家库资源,定期邀请专家,开展各类培训讲座,就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政策,财税、金融、价格等领域发展方向等进行深入解读,一方面发挥专家指导作用,拓宽知识面,增强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也能向行业产业宣贯、解读政策措施。
四是有利于提升政策评估的客观公正性。近年来,国务院在督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中,引入了第三方评估的管理方式。政策评估就是通过评价检验政策执行的效果、效率和效益,使决策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并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建立专家库,就是要发挥专家团队的技术特长和专业优势,有效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避免“政策喊起来容易,落实起来难”,结合专家客观公允的评估分析和咨询意见,推动行业财经政策调整制定和协调落实,让政策真正地“实起来”。
凸显四大特点
据工信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全文共五章十七条,主要围绕打造高层次的行业财经专家团队,切实提高决策支撑能力,明确了建设专家库的目的,规范了行业财经专家库的使用和管理。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智库的优势作用,《办法》内容主要体现在专家分类与工作职责、选拔聘用条件与流程、权利义务与纪律、动态管理与维护四大方面,内容丰富,概括起来有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服务中心任务,突出重点。《办法》指出,建设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专家团队,围绕工业强国、《中国制造2025》、两化融合和网络强国等重点工作,汇聚人才,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开展前瞻性和全局性影响的重大财经问题研究。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扎实做好《中国制造2025》,让“互联网+”行动贯彻落实,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决策咨询建议,推动各项财税、金融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地实施。
二是立足决策咨询,突出专家广泛性。《办法》中专家覆盖面很广。有来自于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的专家学者,理论水平高,视野开阔,经验丰富。也有来自于各类企业的企业家,熟悉行业,贴近实际。企业家是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工业强国、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通过广泛借助专家的智慧和才能,听取不同的声音,以不断提高决策和政策实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是履行工作职责,突出权威性。根据行业财经工作职责,《办法》规定,从政策研究、财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四个方面设立专家组别,基本覆盖了工信部行业财经工作的业务范围,从行业财税、金融、价格政策研究,到项目评审、财务审计验收、财务专项检查、资金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办法》还提出,优先吸收院士、国家级经济研究部门负责人、重点院校教授、大型企业集团总工等权威专家入选,充分发挥权威专家高端引领作用,配合行业重大需求,以战略咨询为中心,努力开展一系列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行业财经咨询,产生一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研究成果,为行业财经政策制定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
四是围绕行业发展,突出人才为本。当前,工业和信息通信业正处于加速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信息化深入推进,制造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网络强国建设步伐加快,“互联网+”行动计划逐步落地。这些战略举措都把人才及智力建设作为根本和保障。《办法》要求,聘请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具有财税、金融、价格等相关领域的业务专长,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通过整合优势资源,打造行业财经特色专家团队,深入研究事关行业发展的重大财经问题,为行业发展提供专业、优质的咨询服务。
多渠道发挥智库专家作用
工信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智库作用,注重研究的实效,注重对具体的、与工业和信息通信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财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和判断,重视专家咨询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使高质量、专业化的咨询成果服务决策,为行业财经政策的研究、制定、实施及评估提供咨询和参考。
一是建立专家库。建立专家库,通过网络、电话、书面、座谈等多种征询方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对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财经政策的建议,为行业财经工作建言献策搭建一个互动平台,也为专家和政府间构建桥梁,为实现行业财经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重要途径。
二是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和咨询会。完善专家日常建言献策与咨询会议制度,涉及重大发展战略制定、重要项目建设、重要政策出台等行业财经重大决策,在形成前开展广泛深入的前期专家咨询、论证工作。
三是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委托、邀请等形式,组织专家就行业重大财经问题,发挥专家团队熟悉行业的优势,贴近实体经济,深入调查分析,反映真实问题,形成研究报告。在重大政策举措出台实施时,及时邀请专家进行调研、解读,答疑释惑。
四是信息报送。对当前面临的较为复杂的行业财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和解决方案;对长远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系统分析研究,提出前瞻性和战略性思路。拓宽信息报送渠道,以专题建议、信息专报、简报专刊等多种形式,加强信息报送力度,为领导机关做好决策咨询服务。
五是咨询评估。建立行业专家评估长效机制,拓展第三方评估类型,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针对重大政策进行全过程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使决策更为科学;开展重大工作事项前期评估,通过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前期进行综合评估,使项目建设更加合理;开展财政资金绩效事中、事后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工信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信部还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专家搭建方便快捷的平台,建立并完善专家档案信息;同时对专家库实行动态化管理,有进有出。希望经过2~3年时间,在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财税、金融、价格等领域,就政策研究、舆论引导和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建立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富于创新精神、德才兼备的行业财经专家队伍。
《办法》规定了专家的选拔条件,要求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高级以上专业职称,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特长,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心专家咨询工作,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等。《办法》明确了“平等公开、择优聘用”的选拔原则,实行“准入、退出、考核”动态管理,专家经公示后聘用,聘期为2年。
《办法》还强调了要坚持决策咨询专家权利义务相统一,专家有权按照客观中立的立场开展决策咨询,并承担对等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影响专家独立开展工作。详细规定了专家在咨询、评审、检查和验收等环节享有建议权、表决权,获得相应工作报酬等权利,同时也要求专家履行相关职责,如提供技术咨询、开展课题研究、承担培训授课任务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