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夏粮收购政策 小麦质量达标一律敞开收购
当前正是夏粮收获高峰时段,受天气影响,今年夏粮收购出现特殊情况。6月8日,省粮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检查、督促委托收储库点敞开收购,不限收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
6月2日上午全省夏粮收购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粮食局立即组织7个督导组,分赴全省各地督导夏粮收购工作。从督导情况看,由于去年小麦迟播,入春后两次遭遇“倒春寒”,近期又连续降雨,部分地区小麦质量受到较大影响。各地普遍反映小麦水分、不完善粒、赤霉病率较高,等外粮比重较大。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等外粮实行随行就市,价格由市场决定。但由于对小麦质量的担忧,以及国内外小麦价格的倒挂,市场各类主体不敢收、不愿收,导致小麦市场销路不畅,农民手中的等外麦出现滞销。
通知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夏收夏种和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地要检查、督促委托收储库点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敞开收购、不限收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坚持粮食质价政策,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准确定等,增扣量合理,不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克斤扣两;充分利用晒场、烘干设施及可利用的公共场地,帮助农民及时晾晒、烘干,防止发热、霉变,提高粮食等级;坚持收购结算政策,及时兑付售粮款,决不允许“打白条”或代扣代缴任何费用,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省粮食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以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今年我省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购价小麦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小麦质量标准五等以上(含)。
省粮食局还要求各地粮食收购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好等外粮收购、分仓储存和销售,减轻农民损失,减小企业亏损压力,防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要积极帮助种粮农民联系用粮企业消化等外小麦;鼓励酒精、饲料、养殖等企业积极入市收购,缓解农民售粮困难。对因灾减产降质较为严重的田块,由当地政府加强协调,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定损理赔工作,尽力减轻农民因灾损失。
省粮食局夏粮收购政策咨询电话:025-89667026,值班电话025-83434754(24小时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