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深化“政社互动”机制 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实现新发展
社区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节点,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在当前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社会治理的背景下,如何深化“政社互动”机制,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各级组织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指导下,苏州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即“政社互动”方面率先做了一些探索,历经先行先试、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广三个阶段,形成了具有苏州特色的社会治理新路径。2014年,苏州市108个镇(街道)、开发区实现“政社互动”全覆盖,普遍建立“两份清单”、“一份协议”、“双项评估”等工作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充分发挥“政社互动”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作用,2015年,我市围绕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召开了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意见》,“政社互动”内涵日益丰富,城乡社区治理迈上新台阶。
一、构建社区党建新机制,增强“一核多元”凝聚力
“政社互动”的核心是党建引领。苏州市一直致力于探索并不断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居民为主体,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等广泛参加的“一核多元”社区治理机制。一方面,加强政策引领。去年以来,先后研究制定《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苏州市村(社区)党委工作细则》和《关于在“政社互动”中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的实施办法》,建立基层党组织依法履职清单,多渠道、多层面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服务引领和法治引领,扩大和提升区域党建统筹各方、整合资源的优势;另一方面,增强服务效能。深入实施“农村先锋强村富民”、“社区先锋连心便民”等四大行动计划,规范“在职党员进社区”、“双结对”等常态活动,提高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去年,我市建立了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制度,覆盖全市1079个城市社区,每个社区不少于20万元,以为民服务项目为抓手,解决好居民群众最直接、最急需的问题,增强了党组织为基层办实事、为群众解难题的实际能力。今年,全市结合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积极探索将党的组织建在网格,党的工作落实到网格,各类矛盾和问题化解于网格,形成“市镇村整体推进、党政群有效联动”的“党建引领、政社互动、网格覆盖”的新格局。
二、探索社区服务新机制,推动“三社联动”项目化
苏州市在理清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纵向层面关系、促进基层自治功能归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横向层面关系,通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定位角色,推进“三社联动”项目化。一是扩大综合试点。在2014年姑苏区7个社区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将“三社联动”综合试点扩大到全市城市街道,探索建立以社区居民“三评”(评议需求、评选项目、评价绩效)、社会组织“三议”(服务提议、事务商议、政务参议)、社区居委会“三协同”(申报立项协同审核、实施过程协同督导、考核验收协同评估)为基本内容,集需求征集、民主协商、项目决策、绩效评估、多元参与和社区协同于一体的“三社联动”项目化运行机制。通过两年的试点,投入引导资金300多万元,一批困扰社区建设和居民反响强烈的重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二是拓展项目载体。践行“大公益品牌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入开展“公益创投”、“公益采购”、“公益伙伴”活动,全市累计投入1亿元,共有500余家社区社会组织实施了近900个公益服务项目,受益市民逾百万,有效激发了社会活力。三是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化。当前,苏州市正在从社区服务供给侧方面尝试作一些探索,开展为期两年的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采取“街道打包、社区落地”的形式,将社区综合性服务“一揽子”打包,向专业社工机构购买服务;承接服务机构按合同标的派出全职社工常驻街道和社区,提供全日制、专业化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满足居民需求,为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化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三、建立社区协商新机制,构建“广泛协商”大格局
“政社互动”的过程,实质是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过程,是社区协商的生动体现。苏州市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完善社区协商机制,丰富“政社互动”内涵,进一步深化社区治理。首先,保障多元协商主体平等参与,解决好“与谁协商”。苏州市张家港杨舍镇采取“五步工作法”:即开好一个大会、订好一个章程、建好一个机制、搭好一个平台、解好一个难题等,探索建立基层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多层和制度化协商机制。其次,规范民主协商程序,解决好“怎么协商”。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协商平台以及议事规则。譬如,太仓制定《关于推进社区协商民主建设深化“政社互动”的意见》,通过完善村(居)民小组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日、“政社互动”面对面、多元化民主协商等4项制度和“4+1”(“提出议题、事先通告、开展协商、实施结果”+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流程,促进了互动协商程序化、规范化。第三,注重协商内容的广泛性,解决好“协商什么”和“协商成果如何运用”。协商范围和议事内容既包括涉及社区公共利益、村(居)民个人利益,也包括需要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去年,苏州市试点建立村(居)专项公约,围绕村(居)民普遍关注的行为规范,通过村民讨论、广泛协商的方式,制定符合村(居)实际的邻里互助、文明养犬、公益环保等专项公约,既扩大了协商议事范围,又增强了“乡规民约”的针对性,发挥社会规范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独特作用。此外,在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进程中,各级政府带头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与基层广泛开展互动协商。今年,我市确定在教育、公安、卫生计生、住建、市政市容等11个部门开展“政社互动”试点,主要围绕制定惠民政策、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等,与基层群众互动协商,扩大“政社互动”在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老新村改造、农村环境整治、城乡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运用。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各部门“一把手”每月轮流进社区,与居民面对面互动协商,广辟社情民意征集渠道,建章立制、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率。
四、健全社区发展机制,谋求“共建共享”最大化
“政社互动”落点在基层、发力在决策,顶层设计至关重要。一是重组领导机构。今年,将原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市“政社互动”联席会议合并重组为“政社互动和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议”,赋予新的职能,制定新的规则,统筹推进全市“政社互动”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二是完善政策体系。根据基层建议,不断完善“政府职能转移”、“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服务”3份目录,动态调整社区减负1份清单、3份名录,“政社互动”、“减负增效”纳入各级政府机关作风效能考核;研究制订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十三五”规划,以及“三社联动”、社区协商、社会组织监管、扶持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等配套政策文件,确保“政社互动”依法依规推进。三是突出人才培养。持续实施“2014年—2016年社工督导人才三年培养计划”和各级干部分层分级培训计划;从2015年起,“政社互动”纳入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主体培训班次,引进培养一批社会工作领域重点人才、领军人才,扶持发展了一批具有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的社工机构,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人才、积蓄力量。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去年下半年,启动了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年内完成一期建设,2018年底建成覆盖市、县(市、区)、镇(街)和村(社区)四级综合服务管理的信息化平台,整体提升“政社互动”、社区治理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