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政法工作亮点|深化司改 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立案登记制、巡回法庭、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刚刚过去的2015年,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百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百姓更有获得感。
2015年6月22日,湖北、武汉两级试点法院确定了首批员额内法官296人。武汉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兵深有感触地说:“司法改革后,最明显的变化是一线审判人员队伍得到充实,办案质量提升,队伍充满了活力。”
“今后检察官对案件要终身负责,工作起来必须更有责任心。”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检察官杨翘说。2015年7月18日,海南省进行过渡期法官、检察官员额选任,遴选出全省首批1116名法官和796名检察官,杨翘是秀英区检察院最年轻的入选者。
授权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等13个省(区、市)为试点地区。截至2015年12月底,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1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5件,已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5件,法院均已立案,其中1件已判决。
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直接感受是“便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暂住证制度、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一系列措施旨在解决困扰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
“法院已经下班了,想不到我的案子还受理了!”家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的张家荣收到立案成功的短信时,惊喜地说道,“法院的服务真是太到位了”。
这得益于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积极创新的“互联网十诉讼服务”模式,在全国法院系统内率先试行首个“24小时自助法院”,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的各类诉讼服务,即除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以外的全新的诉讼服务模式,还实现了诉讼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建设。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是2015年5月1日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中最引人瞩目的一点。
据了解,截至2015年9月底,全国法院共登记初审案件620余万件,同比增长31.9%。
“法院立案的门槛降低,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法院解决自身难题,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省时省力。‘信法不信访’成为基层法院法官对当事人变化最直观的感受。”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福永法庭法官李逊告诉记者。
2015年12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市民李欣扫码关注了该院的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他说:“这样就可以在线向检察官咨询一些法律问题了。”2015年6月16日上线的“成都检察APP”更加注重服务功能,在“我要举报”和“检务公开”两个服务版块中,关注的市民只需动动手指头就能实现举报或预约检察官。
2015年,全国各级政法机关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线上、线下的公开有效结合,新媒体定期为粉丝推送优质法律内容。通过网上窗口,政法机关新媒体成为普法的高效实践者,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一部分。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改革过程中,全国政法机关更是不忘为公正司法架起“高压线”,筑起“隔离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5年3月30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建立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等相互关系的制度等。
公正司法,监督不可或缺。这一年,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重要一环。2015年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同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如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作出全面规定,明确各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
在北京律师曾建祥看来:“这对推进律师事业发展,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