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 江苏普法社会满意率大幅提升

23.08.2016  17:36

普法资源丰富方式多元 社会满意率大幅提升 让法治在更多人心中生根发芽

  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全省法治宣传工作社会满意率由“五五”普法期间的86.3%,上升至目前的93.51%。在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江苏省5个设区市、14个县(市、区)被表彰为先进地区,比例全国最高。

  “六五”普法以来,江苏省全民普法因时而变、因势而进,转型增效不断打开新境界,法治的种子正在越来越多人心中生根发芽。

   从“内部封闭”到“开放共享

  拉着平板车走村串户,向村民展出法治宣传图板,邳州市八义集镇八义村的熊为义、闫怀玲这对普法夫妻,30年来行程10万余公里,义务举办普法展览600余期,作法治报告2000多场次,教育群众600万余人次。

  高校志愿者普法队伍、乡村(社区)法治宣传队伍、“中国好人”普法微联盟……越来越多的“草根力量”充实到普法队伍中,普法人才“从群众中来”,普法宣讲“到群众中去”。南通举办“江海普法名嘴”评选活动,选拔160人组成法治文化传播队伍,满足基层群众的需求。

   目前,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全部恢复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75%的县(市、区)建成法宣中心,90%的村居建成司法行政服务站。全省发展 32274名普法联络员,培育1951支专兼职普法队伍,建立15万多人的江苏普法志愿者总队,孵化297个各类普法社会组织。

  各地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共享共用优秀法治资源,为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教创造条件。苏州把有关普法重大活动策划组织、重点人员系统法律知识宣讲等委托有关企业和社会组织承担,把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和队伍培训、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推广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清单。

  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告诉记者,通过构建社会化工作体系,在更大范围配置社会资源、更深层次整合社会力量,江苏省互动型服务型法治宣传教育已成新业态,初步实现由内部封闭向社会开放、由单打独斗向共治共享的根本性转变。

   从“两张皮”到“听得懂信得过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变化,普法工作不再只是简单的“我讲你听”,急需破解台上台下“两张皮”难题。

   7月下旬,高邮市小拇指法治漫画社的指导老师吴联荣来到天使心语留守儿童之家,为孩子们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交通安全课,“孩子们觉得法治漫画有趣,潜移 默化中认识了交通标志,明白了交通法规。”漫画社的学生们已创作千余幅法治漫画,一些作品还登上了《人民日报》漫画增刊。

  海安县已11年举办法治文化节,采用展览、论坛、演讲、文艺演出等一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生动演绎身边故事,在欢声笑语中将法治元素浸入群众心田。

   法治为根,文化为魂,为让严肃的法律更接“地气”、对接群众需求,各地还引入篆刻、灯谜、戏曲、评弹、山歌、农民画等元素,通俗易懂、为人们喜闻乐见。 常州的法治动漫、常熟的普法电视栏目剧、太仓的法治微小说和麦秸画、昆山的法治微电影等,题材和表现手法新颖,吸引年轻人群,有效打通了法治宣传教育深入 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探索更加多元的普法方式,把要说的与人们想听的结合起来,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苏州市司法局局长朱正说。

   省司法厅法宣处处长李长山介绍,江苏省已建成拥有6万余部不同品种、不同门类省级法治文化作品的资源库,为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提供源头活水。全省 3542支专业业余法治文艺演出团队,每年举办万余场次基层法治文化活动,使群众在生产生活和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从“广撒网”到“精聚焦

  20万户居民打开高清智能机顶盒进入“法治武进”栏目,通过电视足不出户就能随时学法。《醉酒摔一跤,住院又判刑》《抓了100多只青蛙,男子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诉》,一个个活生生案例,让居民直观了解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

  “老百姓通常不会研读法律法规具体条款,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培养法治意识的好载体。”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局长韩毅伟说。电视屏加上手机屏、电子显示屏、电脑屏、电影屏、广告屏和武进日报,这“六屏一报”精准对应各类普法人群。

   传统与创新相结合,从“广撒网”到“精聚焦”,从纸上到指尖,从灌输到互动,再到“订单式普法”按需“上菜”,法治文化传播途径日益拓展。“江苏普法 网”升级为“法润江苏网”,同步组建“江苏网络普法联盟”,整合省内391家专业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博客等,打造集普法资源、信息发布、法律法规解 读、法律咨询为一体的互动平台。

  徐州开发12348网络软件系统,设置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要调解等8大核心栏目40多个服务板块;建立“法律服务地图导航”系统,标注全市4000多家法律服务机构;将网络平台所有服务功能移植到智能手机,让群众享受个性化法律服务。

  江苏省还探索建立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监测评估体系,推动激励新闻媒体、户外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公交“移动TV”等传播媒介落实社会责任,高密度、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立体多维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基本形成。

  本报记者 任松筠

编辑: 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