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政府采购新目录凸显五大新变化

23.12.2014  14:50

  近日,常州财政发布2015-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新目录坚持“”、“”结合,工作重点从过程导向型转向结果导向型。 

   一是增加实物配发种类。 截至去年底,我市实物配发范围已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录机、复印机、传真机、家用空调、公务用车等九类。今年在新目录中新增销毁设备、显示设备、台式计算机主机和喷墨打印机四个品目,进一步完善实物配发制度。 

   二是突出服务类项目采购。 新目录中,新增服务类项目11个,其中,首次将“水污染治理服务”、“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噪音污染治理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四个项目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突出环境保护,提升可持续发展力。 

   三是扩大定点采购范围。 新目录中,首次将会议服务项目和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纳入定点采购范围,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和机动车保险的政府采购管理。 

   四是提高公开招标起点。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政府采购根据项目特点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非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新目录中货物类和工程类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的起点标准由50万元调至80万元(含80万元)。 

   五是调整采购起点标准。 对“投影仪”、“刻录机”、“热水器”设置起点标准为1万元;对“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软件开发服务”设置起点标准为5万元;“移动存储设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设备零部件”标准由5000元调整为1万元;“图书档案装具”、“图书”、“资料”、“印刷和出版服务”标准由1万元调整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