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对七个省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23.06.2016  15:25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范采购人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我厅近日启动对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

  这次检查的部门包括省经信委、省司法厅、省旅游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等7个部门、单位。检查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情况、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分散采购规范状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以及“网上商城”采购开展情况等。

  为有效实施检查,提高检查质量,厅政府采购处认真准备,制定周密的检查方案、开展了针对性业务培训,明确了检查的具体要求,严明了进点检查的各项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