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扶持农村电商应走出“撒钱”模式

16.12.2016  19:43

  打着发展农村电商旗号骗补贴,在一些地方显露“冰山一角

  为了扶持贫困农村发展电商,夯实基础,国家很多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都采取专项资金补贴方式扶持电商,一个县或一个项目动辄可获数百万元至上千万元补贴。面对巨额“真金白银”诱惑,有的地方、企业和个人趋之若鹜。

  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性电商项目,汇报材料粉饰得天花乱坠,但缺乏真实经营业绩。一些“冲着补贴”临时拼凑的电商平台,更是“网站无备案、域名靠抄袭、页面搞链接、业绩玩注水”,其目的就是套取政府专项补贴扶持资金。这种局面,不仅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大打折扣,还容易滋生权钱交易等腐败发生,严重损害广大农民和消费者的权益。

  相关人士建议,政府扶持应该走出相对单一的“撒钱”模式,扶持应站在“战略性投入”的高度,从如下层面进一步精准施策:

  首先,要探索引导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模式。

  公共管理和服务,要解决好服务于农村电商发展中“督企、督政(地方各级政府)、督人(个体参与者)”问题。通过政府有形和无形的介入,对农产品电商展开统一认证、品牌整合、推广宣传、展示销售、质量管控和诚信维护等。政府在发展电商中不是扮演“运动员”或“投资者”,而是探索引导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建立行政推进体系、电商服务体系、特色农产品供应监管体系、标准评价体系、网络物流体系、人才培训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

  其次,要下大力气培养人才。

  农村电商具有“长产销周期+低消费密度”的特征,运营的难度往往超过工业品电商。相关研究曾预测:从数量看,未来县域农村网商对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量超过200万;当前农村电商人才结构的主要问题是,懂电商的人不熟悉农村,熟悉农村的人不懂电商,既熟悉农村又懂电商的人太少;而从能力看,即使已经开始从事电商创业的人才,也面临能力不足的问题。

  为此,应建立有针对性的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即利用公共教育资源,发挥返乡创业政策和电商培训的实效,从专业设置,师资培养、校企联合及实践环节等方面着手,培养专业化、多层次的农村电商人才;要在农村开展公益性教育和培训,将农业生产者直接转型为电商。

  此外,在互联网、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方面进行投资。

  如加强物流体系建设,一方面,政府可以在一些偏远贫困地区直接投资,通过建设、管理、服务,降低电商在这类地方的仓储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为快速、便捷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打补丁”;另一方面,要采取更加灵活、有更严格后续考核评估机制的引导性投入,提高电商企业建设农村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布局农村快递网点、扩大服务覆盖面的积极性。只有通过这两个层面的互补互动,中国农村电商才能尽快摆脱“物流陷阱”,实现跨越式、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