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拿出新实招 县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11.01.2017  20:38

  记者从10日召开的全省法制工作会议获悉,今年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今年底前,将实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100%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参与政府立法、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复议应诉案件论证。


  随着全面改革深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更加迫切。去年,已清理2003—2015年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2181件文件,对12件提出修改建议,980件由省政府宣布失效。今年,将清理审核1978—2003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所有文件,确保继续实行的各类文件合法有效,为改革发展清除障碍。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诉求期盼,省政府法制办今年将审核修改10件地方性法规草案、8件省政府规章草案,包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水域治安管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标准监督管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将通过听证会、论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对部门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项目,邀请第三方进行评估。


  在重点改革试点中,今年将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改革,聚焦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领域;推广常熟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扩大试点;在7个设区市、1个国家级新区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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