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担起教育指导家长之职
在近日召开的“家庭教育现状与对策”专家研讨会上,与会专家纷纷表示,“应重视和加强国家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会议由国务院参事室主办,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协办。
家庭教育本属于个人领域的范畴,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的教育功能出现部分外移,也有相当一些家庭无力承担其教育功能,如大规模出现的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难题,还有相当多的家庭缺乏正确的家教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等问题。对此,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会长徐晓认为,“这些都迫切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予以重视,提供更多的指导与服务。”
家庭教育的主体无疑应是家长或监护人。但目前家长或监护人在教育子女、孙子女方面能力的弱化,无力、无能与偏颇是比较普遍的。面对这一情形,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郗杰英一方面忧心忡忡,一方面积极想对策探究解决的途径,他提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主导对家长及监护人的指导与教育,这应成为政府的职责。”
郗杰英注意到,目前我国的家庭教育事业缺乏立法、规划、投入与力量整合;学校教育要体现公平、均衡,家庭教育也应体现。他认为,家庭教育方面的公共服务明显不足,不少留守等处于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家庭教育市场也存在着不科学、不规范,或只图赚钱甚至将一些错误的观念和方法输入给家长,如“虎妈”、“狼爸”之类等问题,亟须加以引导与管理。
中华民族素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时至今日,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与心情、投入的精力与财力与前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人们却常常感到家庭教育并未受到应有的社会重视,热切呼吁关注家庭教育。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教育部原副部长王湛分析指出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家庭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不明确,家庭教育在政府的教育工作中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二是当下家庭教育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决,社会还普遍缺乏紧迫感和有效的对策。
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则以“关于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领导体制的思考”为题提出,应该加强政府部门的家庭教育责任、继续发挥社会团体的家庭教育优势和释放民间机构的家庭教育能量,从这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的发展。
研讨会围绕当前我国家庭教育的现状及对策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是一次高质量的理论和实践交流。
通过研讨,与会专家在推动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契机、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家庭教育的体制机制、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以及家庭教育立法等方面达成诸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