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培训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

09.05.2016  10:43

  4月29日,阜宁政府召开第44次常务会议,县长徐华明主持,县政府全体领导出席,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列席。
  会上县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新海专门就行政决策规范化进行了培训。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申报项目、确定目录、履行前置程序、合法性审查、报请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公布等。每月5日前,承办单位申报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建议项目。对于承办单位履行决策前的法定程序分两个方面,一般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完成部门协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初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等工作后,才能提交县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办条线科室根据县法制办审查意见,填写《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议题审批表》,会同或由承办单位报请领导审定。
  会议要求,要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流程。落实“五不决策”程序机制,未经听取意见不决策、未经专家论证不决策、未经风险评估不决策、未经合法审查不决策、未经集体研究不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