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审议通过昆山城市总规 人口容量上限330万

05.07.2018  18:24

        7月2日,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这是十九大后我省首个报送省政府审批的地方城市总体规划。总规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借鉴雄安新区规划理念,凸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努力把昆山建设成为智造名城、创新高地、开放先锋、生态家园、幸福之城。

        去年9月,住建部决定在江苏、浙江两省和南京、苏州、南通等15个城市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昆山是全国县域经济排头兵,是我省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编制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不仅对今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对于引领全省各县(市、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也有重大意义。根据试点要求,我省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审查“两步法”,即先由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再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两步法”审查城市总规,昆山是全省第一家。省领导指出,昆山不能满足于经济总量“当第一”,要对标全国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首位、当标杆”。

        昆山城市总规衔接党的十九大明确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两个阶段”战略安排,确定近期、远期、远景发展目标。到202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城市功能渐趋完善;2035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城市;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强富美高”新昆山,高质量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城市。

        按照大城市定位,昆山确立“高质量发展的宜居宜业大城市、国际知名的智能制造名城、衔接沪苏的重要战略支点、江南特质的绿色生态城市”的城市性质。总规还提出,进一步对接上海、融入苏州,着力把昆山建成为长三角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和更高品质生活的领航示范区。

        昆山城市总规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坚持减量发展的理念。总规提出,保持330万规划人口规模不变,并将其作为人口容量上限,规划期末建设用地规模从433平方公里缩减至406平方公里以内,做到建设用地和能耗排放“减量”、空间效益“增值”。全市保持水面率16%不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6%以上,“蓝绿空间”达50%以上,坚决守住生态环保底线。

        昆山市委书记、市长杜小刚表示,昆山将以城市总规为龙头,始终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步一个脚印把勾勒的美好蓝图变成生动现实,努力走好新时代昆山高质量发展之路。(倪方方 黄 伟)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