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审议通过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10月31日,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听取沿海开发“六大行动”实施进展情况汇报,审议有关重生态、保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对厘清政府与市场权责边界、促进简政放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立五张清单、搭建一个平台、配套推进7项改革”的政府职能转变整体架构, 从7月下旬开始,省政府对各部门报送的8900多项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进行审核,对没有法律依据和与全面深化改革方向要求不相适应的事项逐项进行清理,历经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阶段,最终确认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5625项,其中省属权力1369项,属地管理权力4256项,精简幅度近40%。
会议指出,《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是继《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之后即将公布的第2张清单。这一清单的推出,将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释放政府自身改革的红利,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会议要求各部门一要尽快对外公布依法审核确认保留下来的行政权力,加强权力清单的动态管理,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平台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要抓紧编制权力事项责任清单和流程图,着力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切实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三要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程序严密、权责一致的监管工作体系。四要加强对市县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指导,扎实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等相关改革,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会议听取了沿海开发“六大行动”实施进展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推进沿海开发“六大行动”,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推进沿海科学开发的重要战略部署,突出了贯彻三项要求,突出了沿海发展特色,突出了提质增效升级。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六大行动”取得了重要阶段性进展。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主攻薄弱环节,强化政策支持,确保“六大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和《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十分重要;发展绿色建筑有利于缓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推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会议要求对这两项法规草案修改完善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