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参事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07.01.2016  18:59

近日,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王鲁宁,省政府原参事龚廷泰、祭彦加,省政府参事文晓明、王惠荣等在深入基层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建议,引起省政府主要领导关注和重视。

参事建议》对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当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剖析,为推进江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向省政府提出五个点建议: 一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制度化建设。 研究制定《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条例》,列入省人大立法规划,适时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 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要扶持和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壮大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三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 要在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均等化”下功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到城乡各个领域和各类群体,保障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同等享受公共服务。 四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拓展“12348”热线服务功能,建立“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型模式,着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和经费保障。 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列入政府公共服务建设的基本内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构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长效保障机制,各级政府用于公共法律服务的预算增长幅度,应当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相匹配、与当地民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