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民政局围绕三项举措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03.03.2017  16:11

      一是以办法促规范。修订《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办法规范了地名的申报与办理流程、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专名与通名的使用、明确了地名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重点解决我市地名管理中存在的企业冠名现象严重、地名通名使用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二是以普查促提升。在召开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及对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做好地名普查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历史地名、地名的含义、来历的论证会等工作。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公司,做好地名普查的业外数据采集、测绘、地图标注、成果转换等工作。三是以保护促发展。对全市范围内的历史地名进行普查,做好资料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建立历史地名档案,建立历史地名评价体系,制定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合理利用全市各地区历史地名资源,形成地缘文化特质和区域品牌特征。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