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政局四项举措做好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

03.01.2017  22:03

      2014年以来,南京市先后被确定为民政部第二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城市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与国际救助儿童会项目合作点。近年来,南京在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制度设计、救助服务、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

      一是提升生活保障水准。监护人监护缺失(或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150(或920)元。重残儿童予以重残补助和护理补贴。

      二是完善救助网络。全市设立11个区级未保中心,85个街道未保中心和200个社区未成年人服务中心,每个区指定1-2个福利机构作为困境未成年人临时托管场所,每个街道设置未成年人专职社工,每个社区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督导员。

      三是建立综合服务平台。建立“12355”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热线,整合12349民政服务热线、流浪救助电话等信息通道,全天24小时受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求助、投诉、建议和咨询。5个月来,共接到各类电话1846次,处理有效案例1284件。

      四是推进社会参与。2014年以来,共投入公益创投资金774万元,实施社会组织服务项目198个。与国际救助儿童会合作,试点实施“建立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未成年保护模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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