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动改革落地 下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改革"先手棋"

30.06.2017  08:01

  “建立健全环保长效制度。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积极推进《江苏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改革事项,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加快建立完善符合中央要求、具有江苏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这是《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的明确目标。

  我省启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各设区市督察一遍。今年将率先对6个设区市展开督察,重点督察党委、政府落实国家和省环保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情况。发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将根据《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对号入座,责任“领回家

  去年3月,江苏成为全国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当年7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2项改革的任务图一一展现,改革脉络清晰画出。

  今年6月,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情况进行汇报,亮出改革成绩单:江苏在落实环保责任、运用环境经济政策、推动环保行政审批许可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等方面推进生态环保制度综合改革,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记者翻开《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发现,各级党委、政府及50个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梳理得清清楚楚。党委、政府该干什么,职能部门该干什么,只要对号入座,就可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领回家”。《规定》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环保压力清晰传导到位。省环保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统计局正抓紧研究制定《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按国家要求的绿色发展指标年度评价,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考评。

  多排放吃亏,少排放受益

  去年12月,我省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在强化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的同时,逐步建立环境成本的合理负担机制,倒逼地方政府加大环保力度,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进程中走出新路。

  今年4月,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相关指标考核办法》《污染排放统筹资金收取、返还及环境质量达标奖励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通过激励和约束两端发力,落实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直接挂钩的财政政策,对54个市、县(市)开展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考核,并测算各地收取、返还、奖励金额,为各地算出“生态账”。据初步测算,去年全省统筹资金约39.2亿元,通过污染排放统筹资金的收取、返还及奖励,让各地切实感受到“多排放吃亏、少排放受益”。

  而作为江苏首创的水环境资源补偿制度,已由“单向”走向“双向”,全省补偿断面由66个增至112个,筑牢防治跨界污染的经济“闸门”。今年1-5月,全省补偿资金累计达2.3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6.7%。

  守住“责任田”,织密监管网

  5月26日,如东县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领到经环保部审核的排污许可证,这是江苏核发的首张排污许可证。截至6月19日,我省已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核发排污许可证352张,其中火电235张、造纸117张。今年10月底前,我省将完成电镀、农药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年内将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涉及的13个重点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

  我省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前端强化区域规划环评和生态空间管控,弱化项目环评,后端通过网格化、“双随机一公开”、环保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科学管用的固定污染源管理体系。

  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我省指导各地落实定期巡查、问题查处和沟通反馈机制,把环境监管网织密织牢,真正发挥日常监管作用。目前,全省共划分四级以上监管网格1.7万多个,初步建立8000多人的巡查队伍。

  本报记者吕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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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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