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相关问题

26.11.2015  19:36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作出了部署。为使有关中央部门、各中央高校、各地区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情况,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此次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背景是什么?

  答: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是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200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实施了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以及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现行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占比约为6∶4。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高校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生均定额拨款为主,还包括离退休补助经费等政策性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高校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包括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教学科研、重点建设等方面的13个项目。

  现行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在促进提升中央高校办学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项目设置交叉重复、内涵式发展的激励引导作用尚需加强等问题,需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等新形势新要求相应改革完善。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全面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重点推进包括教育在内的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强化绩效管理。二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任务更加凸显,需要加快内涵式发展。三是深化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社会体制等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切实转变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简政放权,更加注重公平公正。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在分析形势、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通知》,经国务院同意后于近日印发。

   二、改革完善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总体目标是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适应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牢固树立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公平正义观念和绩效观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改革创新,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导向清晰、讲求绩效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引导中央高校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加快内涵式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基本原则是“六个有利于”: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央高校职能作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有利于简政放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央高校办学自主权;有利于更加科学公正地配置资源,增强中央高校发展活力;有利于引导中央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加快内涵式发展;有利于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增强中央高校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性;有利于妥善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三、改革完善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总体思路是加强顶层设计,兼顾当前长远,统筹考虑中央高校各项功能,完善基本支出体系,更好支持中央高校日常运转,促进结构优化;重构项目支出体系,区分不同情况,采取调整、归并、保留等方式,加大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项目设置;改进资金分配和管理方式,突出公平公正,强化政策和绩效导向,增强中央高校按照规定统筹安排使用资金的能力,促进中央高校内涵式发展,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具体是:

  (一)完善基本支出体系。在现行生均定额体系基础上,逐步建立每所中央高校本科生均拨款总额2—3年内相对稳定机制,2—3年后根据招生规模、办学成本等重新核定,并根据中央财力状况等情况适时调整拨款标准,引导中央高校合理调整招生规模和学科专业结构。同时,逐步完善研究生生均拨款制度,继续对西部地区中央高校和小规模特色中央高校等给予适当倾斜,并将学生资助经费由项目支出转列基本支出。

  (二)重构项目支出体系。调整管理方式不够科学合理的项目,归并功能相近的项目,保留运行较好的项目。对原13个项目优化整合后,新的项目支出体系包括6个项目:一是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支持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二是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是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对中央高校自主选题科研活动进行稳定支持。四是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引导中央高校争创一流和特色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创新能力。五是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中央高校积极吸引社会捐赠,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六是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引导中央高校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同时,改进分配管理方式,主要采取按照因素、标准、政策分配资金的方法。

  在《通知》基础上,财政部、教育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和具体办法,形成“1+6”的制度体系,平稳有序推进改革。

   四、在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同时,还需要协调推进哪些改革,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答:一是统筹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改革之间耦合性强、关联度高。在改革完善拨款制度的同时,协同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互促互动。加快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引导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政校分开、管办评分离,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健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二是完善多元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根据“平稳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动态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积极争取社会捐赠以及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地方政府支持,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坚持加大投入与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相结合,全面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强化高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坚持勤俭节约办学,严格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三是协同推进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都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实际,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促进从整体上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五、此次改革完善在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转变中央高校发展模式方面有何积极作用?

  答:此次改革是财政支持方式的重大变革,是通过改革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的有力措施,是引导中央高校转变发展模式的重要制度设计,预计将发挥以下作用:

  一是面向所有中央高校设置项目,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比较鲜明,可以更好调动各类中央高校的积极性,激发中央高校竞争活力。

  二是内涵式发展的政策导向和资金分配的绩效导向比较清晰,办得大不如办得好办得特,有利于抑制盲目扩张规模和同质化发展,引导中央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三是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且主要按照因素、标准、政策等分配资金,便于中央高校统筹安排,钱更加好用,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央高校办学自主权。

  四是制度设计瞻前顾后,既有利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已确定的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也为今后预留了“接口”,具有一定的张力和容纳能力,可形成对中央高校的持续支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