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开展春节前廉洁自律工作

23.01.2017  20:09

  为持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无锡市发展改革委三项措施抓好节前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以处室为单位组织好法规学习。各处室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管业务又带队伍,在春节前组织处室人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始终自觉绷紧纠正“四风”之弦,严守纪律规矩底线。

      二是重申“十个严禁”的规定。委主要领导在全委大会上进一步明确廉洁过节的要求,并重申严禁年底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是组织好自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节日期间自查自纠力度,始终保持抓早抓小,并要求各处室节后开展自查,并书面报告自查情况,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发现问题。同时,公布市纪委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干部职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市纪委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