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总出实招新建或改扩建职工活动阵地可获百万奖励
本网讯 昨日,南京市总工会职工活动阵地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高淳区总工会召开,省总工会副主席马永青,南京市领导、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臧正金出席并讲话。
记者从会上获悉,南京市总出台基层工会职工活动阵地建设的奖励办法,明确提出,对新建或改扩建的区总工会职工文化与服务阵地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奖励办法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职工文化与服务阵地建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把职工文化与服务阵地纳入当地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范围,努力形成党政支持、工会主办、社会参与的建设运营机制,推动职工文化与服务阵地建设。奖励对象为全市11个区总工会。奖励条件是,区总工会在所在城区内新建或改扩建职工文化与服务阵地,拥有一定的占地面积,且总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含)以上并已取得(或具备条件取得)房产证、土地证、工会资产产权证。奖励金额:对新建或改扩建的区总工会职工文化与服务阵地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凡符合本奖励办法规定条款的,市总工会奖励200万元,其中项目立项 (且手续齐备)当年奖励100万元,取得“三证”的当年奖励100万元;建筑面积不足2000平方米(含)以及体量较大的项目奖励金额另行研究决定。每年6月和12月为职工文化与服务阵地建设奖励集中申报时间,由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三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市总工会审核。市总工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考核验收并报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标准进行奖励。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臧正金表示,加强职工活动阵地建设,重在惠及职工,要凸显社会效益,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
马永青对南京市总工会此举,以及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物权法》及全总、省总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职工活动阵地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南京市总工会抓住机遇,化被动为主动,着力破解长期以来困扰工会工作的职工阵地难题,值得全省各市工会学习借鉴。 (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