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我国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06.08.2016  00:41

  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针对“审批多”问题,发展改革委坚持取消下放投资审批事项,连续两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项目累计减少76%。同时,创新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由一律实行核准制改为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95%以上外商投资项目、98%以上境外投资项目改为网上备案管理。随着审批范围大幅缩小和权限大幅下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释放,社会各界改革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针对“监管弱”问题,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探索创新,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2015年6月底实现16个部门“横向联通”,11月底实现中央与地方“纵向贯通”、四级联网,12月初开始全国试运行。今年以来,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门联合发文,要求项目在线办理和实行统一代码制度。

  针对“效率低”问题,发展改革委同步推进投资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目前所有投资审批事项均已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了包括投资审批事项在内的所有权力事项的一口受理、统一答复、过程督办、进展告知,在阳光审批、政务公开、主动服务方面迈出重要步伐。发展改革委还编制公布了投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开发网上申报系统,委托评估和委内办理时间分别控制在30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之内,并实现了零超时。

  针对改革“不同步”问题,对于50项核准前置条件,取消了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涉及20个部门的32项前置审批精简为“2项半”,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条件外,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条件,其余前置条件取消整合为23项并改为并联审批,由核准前必须完成调整为在开工前完成。同时,报建审批事项由65项精简整合为42项。

  发展改革委表示,当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相关部门审批事项仍有进一步取消下放的空间,权力下放与基层承接能力不够匹配,部门协调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抓紧研究出台中央预算内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坚持权力下放与基层承接能力相匹配,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制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落实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强化横向协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