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文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网上卖家可参加社保
11.08.2015 19:58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10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对长期雇用5人及以上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可在工商注册地参加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对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其从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地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编辑:兴乐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11.08.2015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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