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动物宠物出境须提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14.04.2016 12:12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4月14日讯 “携带动物宠物出境前7天应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昨天,记者从镇江检验检疫局了解到,现在想携带自己的动物宠物出境的市民需要提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提供相关证明,才能顺利携带宠物出境。
据了解,携带猫、狗等宠物出境前7天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报检,须提供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或免疫登记书等相关材料。
检验检疫机构将对递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后受理报检。
同样,如果物主需要携带猫狗入境的,每人每次 入境限带1只。物主携带猫、狗等宠物入境后,须主动向入境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填写《入境伴侣动物申报单》,并提交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机构出具 的动物健康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以及个人护照。携带导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的,携带人还应提供相应专业训练证明。 (李干荣 孙园园 周迎)
编辑: 周莉娜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4.04.2016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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