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大幅提高重点抚恤优待对象医疗救助水平

02.02.2015  09:35

  为确保重点抚恤优待对象病有所医,从2015年1月1日起,南通市通州区大幅度提高重点抚恤优待对象医疗救助水平,医疗救助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4万元;不同对象的医疗门诊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至150元统一提高到300元。其中,孤老、孤儿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由90%提高到100%。 

  这次提标对象主要包括:领取定期抚恤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不含一级至六级)、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领取定期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 

  据悉,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后,通州财政将年增加医疗救助支出250余万元,可惠及全区3000余名重点抚恤优待对象。